您现在的位置: 中国婚姻法网 >> 离婚频道 >> 抚养探望 >> 抚养权 >> 文章正文

什么是遗赠抚养协议?

编辑:婚姻法律师 来源:互联网 点击进入:法律咨询热线

    遗赠扶养协议,是指公民与扶养人、集体所有制组织订立的有关扶养、遗赠的协议。订约人一方是公民,另一方是扶养人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。 按照协议,公民享有受扶养的权利,负有将个人财产遗赠给扶养人、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义务;扶养人、集体所有制组织享有受遗赠的权利,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。

    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以下特征:

    (1)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,必须在协议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一致。

    (2)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法律行为,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一定的权利。

    (3)遗赠扶养协议自签订时生效, 如撤销、变更遗赠扶养协议必须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。

    (4)遗赠扶养协议是要式法律行为,应以书面形式订立。

    (5)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,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,致协议解除的, 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,其支付的供养费用一般不予补偿;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,致协议解除的,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支付的供养费。
关于网站 | 联系我们 | 人才策略 | 合作加盟 | 网站地图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策略

Copyright 2005 - 2010 Law021.com. All Rights Reserved
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:沪ICP备05001516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