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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家庭中负有赡养、抚养和扶养义务的人,对需要赡养、抚养和扶养的人不履行应尽的义务。
遗弃情节恶劣的,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对遗弃家庭成员,受害人根据《婚姻法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出请求的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、抚养费、赡养费的判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