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现在的位置: 中国婚姻法网 >> 家庭关系 >> 财产继承 >> 遗赠 >> 文章正文

继承权、受遗赠的接受和放弃有何规定?

编辑:婚姻法律师 来源:互联网 点击进入:法律咨询热线

    1、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:继承人放弃继承权, 必须在遗产分割前以明示的方式表示,否则就视为接受。

    2、 受遗赠的接受与放弃: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,到期没有表示接受的,视为放弃。
关于网站 | 联系我们 | 人才策略 | 合作加盟 | 网站地图 | 友情链接 | 版权策略

Copyright 2005 - 2010 Law021.com. All Rights Reserved
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号:沪ICP备05001516号